鹿闻笙笑着敷衍道:“行,那到时候我跟他说啊,那什么,叔没事的话我就先走了,地里还有活呢。”
也不等李向阳再挽留,鹿闻笙快步走出大队部,确定李向阳从窗户里看不到自己了,才抬手擦了擦脸上并不存在的汗珠子,自言自语道:
“哎呀妈呀,跟村长叔打交道也太累了!”
可不咋的,送东西还得提前找好台阶,要不还真送不了人家心里去!
去的路上正好碰见了去割猪草的沈玲玲。
她见到鹿闻笙赶忙跑了过来,兴奋道:“笙笙,你的房子已经买好了!”
说着就从口袋里拿出一封信,就是今天上午小王同志送来的那封,还是鹿闻笙拿回家的呢!
沈玲玲先从信封里倒出来一张照片递给她:“这是你新房子的照片,我爸找人拍的,你看看可喜欢?”
鹿闻笙没想到沈叔叔这么贴心,还给自己拍一张照片过来。
当她第一眼看见照片里那套小小的四合院时,就喜欢上了,兴奋道:
“这是我的,这是我的吗?这也太漂亮了吧!
玲玲你一定要替我谢谢叔叔,买这套房子一定是费了好一番功夫吧?
等我去了京城一定要请叔叔吃饭以示感谢。”
鹿闻笙是真的喜欢这一套小四合院,不大不小,她跟小叔叔住刚刚好。
特别是门口种着的那棵紫藤萝,简直就是点睛之笔!
沈玲玲见她喜欢才松了一口气,就顺手把一张信纸递给鹿闻笙,开心道:
“你喜欢就好,这是我爸给你写的信,你看看啊。
其实找这套房子也没费什么功夫,这里离我家不远,我小时候就是在这一片儿长大的,你看到那个紫藤萝了没?小时候我们还经常去掐花戴呢。
而且这里原本是一个教授的房子,里面收拾的也非常好。
因为某些原因就被卖掉了,正好我爸有熟人就便宜买下来了。”
鹿闻笙秒懂,看来还是得有熟人好办事儿呀,晚上就给小叔叔写信,如果他有机会去北京的话一定要请沈叔叔吃顿好的,然后再去看看自家房子用不用修缮啥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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等陈程接到信的时候,简直是高兴的不得了,这几天他刚从沪市回来,狠了狠心把家里所有的钱都花了。
买了两套小洋楼和一套平房,还没来得及跟笙笙显摆呢,就听王二说笙笙来信了。
当陈程看清信中的内容和那张照片时,心中就已经幻想着自己带笙笙住进去的幸福日子了。
陈程琢磨了一晚上,还是想进京发展,宋城这个摊子可以找个信任的人看着,他要进京发展新事业了。
那总不能等笙笙明年考上大学后自己还在这里窝着吧?
她去下乡自己没办法,但是上学的话那自己肯定得跟着啊,更何况房子都买了,一切也就好办了,必须去!
再说了,笙笙不是还在心里说要请玲玲的爸爸吃饭嘛,这种小事当然是要自己来了,哪里能麻烦笙笙呀!
她可是要干大事儿的人呢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