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逍遥提着一米条的蛇角,对着冲上城墙的这次野狼刺过去。
铁头铜尾豆腐腰!这是有经验的猎人对狼的描述。
李逍遥用一只蛇角对准野狼脑袋刺过去,一米长的蛇角,毫不费力地刺进了狼头里面。他还是被狼带来的惯性推得往后退了好几步。
不管怎么样,这头野狼就这样死了,周梦瑶也发现了这一点,她兴奋地喊道:“这些野狼根本受不了一击!”
是的!她拿着蛇角,无论刺到野狼的什么位置,都像刺入豆腐一样轻松,一米长的蛇角刺入野狗身体里面,它当然承受不住了。
“嗷呜!”狼王再次发出嚎叫声,这回是撤退命令,狼群扔下三十三具尸体逃走了。
这一夜接下来要做的事情就是打扫战场,把这些野狼解剖分尸,狼肉带回去吃掉,狼皮带回去做衣服盔甲,狼骨带回去做工具。
李逍遥、汪明秀他们今晚不做事情了,在城墙上圈出一片区域,搭上帐篷开始休息,在帐篷外面有二十个手持长枪的人保护着。
这些部落里面的人对李逍遥早就敬畏如神了,能够在神的圈子外面守卫,他们只是觉得荣幸。
连续两个晚上,李逍遥这个部落里面无一人死亡,并且还打到大量猎物,九黎城里面开始流传起来他的传说。
他这个新任命的司农,也被人们称为“神农!”
天亮了,一夜好睡的李逍遥在城墙上伸了一个懒腰,看着天边泛起的鱼肚白,心里有些奇怪,却又说不出来。
直到汪明秀请他吃肉的时候这才明白过来:“昨天晚上我们都没有在睡觉?”
周梦瑶有些奇怪地说道:“不睡觉做什么?”
“吃饭啊!这里的一个晚上足足有一百六十八个小时呢,我们竟然就这么坚持过来了?”
他这么一提醒,所有人都明白过来:“是啊!一百多个小时,我们不吃不喝的,一直睡了这么久,身体也没有什么不适的感觉。”
“这个世界有些古怪!”李逍遥最终只能这么说了。
他们到了这边才三天,身体已经适应这个世界的作息时间,也不知道是好事还是坏事。
不管怎么样,昨天晚上打死了三十三只野狼,部落里面又有肉吃了。
昨天没有吃完的肉,已经按照汪明秀学来的办法:全部烤干当作存粮放着。
忙碌的时候,时间过得飞快,李逍遥在这个世界已经度过了三个月。
三个月时间,他这个部落在九黎城已经非常有名气了:被人们称为神农部落。
由于他带着部落里面的人每个晚上都去守城,总是用最亮的光吸引着妖兽的进攻,让其他部落的人在这三个月时间里面也减少了许多人员伤亡。
这就让神农部落的名声更好了,再加上李逍遥的神医手段,其他部落的人找到治病,只需要一百斤粮食。
如果不愿意给粮食,就把人扔进神农部落,侥幸被人发现,也可以被治疗,不过治好之后就是神农部落的奴隶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