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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69章 只要不攻城,我就不会输(2 / 2)

根据从三河城搜集到的情报,他早已摸清楚城内军事力量的分布,也已获悉城内几大势力之间的龃龉。

事实上,民兵团团长昆诺与教会的矛盾几乎是公开的。

只需在三河城随便找间酒馆坐上一晚,出两杯麦酒的钱,必然能从一些老酒鬼的口中听到相关八卦。

“罗特吉主教你听说过吧就当市议员的那个,据说他喜欢年幼的小男孩,经常在城内的教堂里干龌龊事,啧啧啧。”

“你说我是怎么知道的我当然也是听别人说的,对了,我还告诉你个秘密,你可千万别告诉别人。”

“我怀疑,这事是昆诺团长故意泄露出来的,据说那男孩的父母曾经在教堂门口闹过事,差点就被教堂的卫兵给打死了,还是团长救下了那苦命的一家子。”

“团长大人是个好人呐,总是愿意照顾我们这些小市民,但有什么用呢连市长都是教会的忠实信徒!”

林恩带着家眷从白熊领返回河沼领,刚下船,就收到了来自三河城的密报。

从今年三月开始,利昂就在他的授意下组建了一支情报小队。

这支情报小队的规模非常袖珍,就十来号人。

主要任务是通过各种旁门左道收集情报与讯息。

酒馆、码头、妓院.城市的各种阴暗角落都蕴藏着有价值的情报。

这种事并不需要多么高级的人才去干。

利昂其实就点小钱雇了些地痞流氓,仅此而已。

这帮城市底层人毫不起眼,却能屡次带来各种小惊喜。

在获悉三河城两大军事势力的矛盾后,林恩要做的事情就很简单了。

在城外,他要不断劫掠庄园农村,并想办法歼灭掉教会的骑兵部队,尽可能摧毁教会在城外的资产。

在城内,他要与利昂合作,继续搜集情报,试图离间城内的各方势力,挑起他们之间的矛盾。

林恩抵达河沼领的同时,老二休戈已经带领骑兵离开营寨,正式开始了他的劫掠之旅。

针对教会武装相对分散但又装备精良的特点,老二与老三研讨出一套专门的战术。

劫掠,尤其是劫掠有一定防御力量的教会庄园,那当然也是要讲战术的。

一拥而上乱抢一气不仅效率低下,还有可能会陷入敌军的包围。

为了又快又好地完成大哥布置下来的任务,老二将一百五十骑分成了四支不同任务的小队。

前锋队四十骑,身披厚重的板甲衣,携带骑枪、长剑与十字弩,负责突破各庄园入口的简易防御工事,击溃防守力量后协助劫掠队搜集财货。

劫掠队六十骑,只穿轻便的皮甲与少量锁子甲,携带长剑、皮囊与绳索,负责砍杀负隅顽抗的农奴,并驱赶牲畜、搬运财货,是实行劫掠的主力部队。

警戒队三十骑,同样是轻骑兵配置,携带简易拒马,负责占据庄园外的各要道路口,阻止周围庄园的民兵支援,若遇到大批精锐敌军则燃烧狼烟,通知友军撤退。

断后队二十骑,全副武装,在警戒队周围行动,掩护警戒队的行动,必要时可向敌军进攻,掩护其他队伍安全撤离。

老二不愧是林恩手把手带出来的马匪精英。

他深刻理解了小规模骑兵劫掠的本质,就是利用骑兵的机动能力碾压固定据点。

敌军固守在据点内,而我军却拥有主动进攻权与机动性优势。

只要战术发挥得当,就能依托于骑兵的高机动性与灵活性,达到来去如风的效果。

新一天的太阳照常升起。

三河城西郊,尼登修道院庄园的农奴们也从睡梦中苏醒,并准备开始今天的劳作。

顾名思义,这座庄园归‘尼登修道院’管辖,共拥有农奴两千余人,下辖八个村庄,耕地面积超过四万亩。

负责保护庄园与修道院的,是忠于教会的五个骑枪队,包含十五名精锐骑兵与二十名步兵。

除此之外,每座村庄都有庄头率领的少量民兵队伍,负责日常警戒、维护村庄治安。

早在今天凌晨,尼登修道院就已获悉敌军的大致动向,知道有一股敌军正在北边修建营寨。

但修道院的院长并未下达撤离指令。

一方面是上头还没来通知,另一方面则是他也不知道该往哪里跑。

八个村庄分得很散,大半夜的很难让劳作了一整天的农奴都爬起来跑路。

更重要的是,这座庄园刚完成春耕没多久,麦苗才刚刚发芽,这时候逃跑,谁来照顾麦苗

去年秋天,这座庄园就曾遭到过流民叛军的洗劫。

今年种下去的种子,可是农奴们从口粮里勉强抠出来的。

若是今年再没收成,这两千农奴要么饿死,要么就只能沦为流民。

正当北边村庄的农奴们就着咸菜喝稀粥时,村外忽然响起了哨兵急促的口哨声,接着就是密集的马蹄声与震耳欲聋的杀喊声。

这也是老二招式。

晚上劫掠当然要偷偷地进村、打枪的不要。

但白天却是声势越大越好。

他手头的这些骑兵可是林恩全部的骑兵家底,死一个都是损失。

全员高声呐喊,搭配马蹄声,能营造出‘千军万马’的压迫感,可以有效瓦解敌军的抵抗意志,以尽可能降低己方的战损。

听到外头的杀喊声,农奴们连粥也来不及喝,当即丢下木碗,光着脚丫子就往屋外跑。

此时,老二已经亲率前锋队突破村口岗哨,如黑旋风般席卷整个村庄。

黑马踏碎村口木栅栏,黑旗撕裂晨雾,前锋队骑枪上挑着燃烧的火把,宛如死神降临。

他们全员身披黑色罩衫,以黑头巾蒙面,甚至还配备了五面迎风招展的黑底骷髅旗。

一切都是为了加剧敌方的恐惧,并打出‘骷髅团’的名声。

嗯,没错,出来抢劫当然要有名号。

在谷地公爵领用过的‘铁面团’肯定是不能再用了。

为了尽可能追求恐惧效果,老二给这支骑兵起名为‘骷髅团’。

杀入村庄后不久,他鹰隼般的目光很快就锁定了慌不择路逃跑的庄头。

主要一群瘦子里就那一个胖子,实在是太显眼了。

老二夹马上前,一剑斩下庄头的脑袋,而后高举头颅,仰天大喝:“带走牲畜,践踏麦苗!”

尾随而至的前锋队骑兵则高呼:“杀光向南逃跑的人!想活命就向北逃,白河伯爵会接济任何人!”

在他们身后,劫掠队骑兵如潮水般涌入,迅速洗劫整座村庄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