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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七章 贺兰南筝(2 / 2)

突遇狼群,一时受惊,竟将她甩落在地,自己狂奔而去。她一人面对着十几匹狼,说不恐惧怎么可能?就在她手中的软鞭挥得筋疲力尽之时,一道湛红色的身影如神祇般从天而降,她竟都未看出他是何时出手的,那些饿狼全都悉数倒地,每一只的喉管处,均破了一处指甲大小的伤口,全部一招毙命,她甚至不知,他使用的是何种武器。

那少年清贵如月,优雅似风,面如冠玉,唇若抹朱,笑起来如冬雪初霁,桃花美目皓齿明眸,美得竟让她一女子,都暗暗自愧不如。红衣少年,漫不经心地叼着根狗尾巴草,修长如玉的指,把玩着她的软鞭。

北荒的草原,秋风飒飒,半人高的长长针茅草,将将漫过他的腰际,却快要将她淹没在草丛里。后来,他停下了步子,递给她软鞭的一头,终于开了金口“拽住了,免得一会儿被狼叼走了。”

她懊恼地扯上了自己的软鞭,就这样被他一路扯着,直到快要行至两军交界的地方,他忽然收住脚步,嘴角漫过一抹笑,满浸玩味慵懒地与她道“你若想谢我救命之恩,便不要将此事泄露给别人。”

她将自己的软鞭挽成一圈圈的绕在手上,心中忽然生出来几多不舍,遂对着他的背影喊道“我叫贺兰南筝,能告诉我你的名字吗?”

红袍少年仍旧自顾自地向着临渊的阵营而去,就在她失望地即将转身之际,前方传来他懒懒的声音——百里君染!

后来,她常去军营,借着探望弟弟贺兰南弦之由,常常一人策马徘徊在边境。再后来,北凉川的边塞上,时常有个穿着一身红色锦袍,从不穿盔甲的不明身份少年,口中素来爱叼着根狗尾巴草,时不时地夺了她的软鞭,纵马离去,就是不还给她。

世人都道北羌公主贺兰南筝,骄横异常飞扬跋扈,是北羌女皇呼延英姿的掌上明珠,却不知,这样一个荣宠加身的公主,在百里君染面前,却似一只被拔了毛的凤凰,时常蔫蔫,兀自出神。

她像个甩不掉的跟屁虫一般,整日里徘徊在边境只为与君染偶遇,真的遇上了,除了被他耍的团团转,便再无其他……

几年不见,他还是一如既往地俊美异常,南筝恨恨地瞪着他,“百里君染,你就是这样与女孩子打交道的吗?活该没人会喜欢你!”

“爷不稀罕……那也比你嫁不出去强!”

“你去死吧!”南筝被他气的直跺脚。

倾城眸光一闪,终于看出了端倪,敢情这北羌公主定是对君染动了心思,才会被他这个不解风情的家伙,气的欲哭无泪。

她冲南筝淡淡一笑,上前打趣道:“我这哥哥素来性子不羁,南筝公主不必介怀……这算算日子,不出半月后,我都要嫁人了,他却连个嫂子的影儿都没给我照出来……”

“喂喂喂,都给我闭嘴,老子的风雅楼有的是姑娘,谁稀罕!”君染没好气地一把将倾城拉开,义正言辞地表了态。

南筝看着他,气哼哼地上马,临行前意味深长地看了倾城一眼,语调爽朗,“我虽不喜你们中原女子扭扭捏捏,但是你除外,今日不打不相识,如有得罪,南筝给姑娘赔罪!”她忽然又下马,似是想起了什么,倾城看不清她的表情,却明显感觉到她的激动和兴奋,她突然给倾城行了一个大礼,九十度的弯腰致敬后,语调微哽道:“贺兰南筝今日拜托姑娘,日后若得了空,请去看看我的弟弟南弦吧,他的病,也许只有姑娘才能治好,他……”

“哎哎哎,贺兰南筝,我妹妹不是大夫,有那功夫,你还是让女皇请鬼医去吧!”君染下意识地望了一眼夜空,摆手又道:“公主大人,天色渐晚,你一姑娘家,流落在外多么危险,我今晚可得护着我妹妹,即便你真喂了狼,我也分身乏术了哈!”眼中波光暗转,他懒得去看南筝,只将倾城的疑惑尽收眼底,这傻丫头,即便全世界的人都负了她,她也不会懂得为难任何人,他知她身上有鬼医送的保命灵药,万一再让南筝忽悠了去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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